5.1 保修期外上门维修服务收费标准。
5.1.1 维修收费公式。
▶ 上门费+维修费+远程费+配件费。
5.1.1.1 上门费。
▶ 一类城市(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):60元/次。
▶ 二类城市(省会、自治区首府、直辖市):50元/次。
▶ 三类城市(国内其他城市):40元/次。
▶ 无服务商的区域,由全国联保服务网点提供服务,如收取的上门费超出以上标准,超出部分的上门费由华体会hth总部承担。
5.1.1.2 维修费。
▶ 一类城市(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):30元/台。
▶ 二类城市(省会、自治区首府、直辖市):30元/台。
▶ 三类城市(国内其他城市):30元/台。
▶ 提供上门但未实施维修的,不收维修费(如:更换油杯/旋钮/火盖/锅架等无需拆卸机器的配件、操作简单的调试、上门后故障已自行消失等)。
▶ 无服务商的区域,由全国联保服务网点提供服务,如收取的维修费超出以上标准,超出部分的维修费由华体会hth总部承担。
5.1.1.3 远程费。
▶ 购买地点到用户地点30公里内不收取远程费,从第31公里开始按照1元/公里收取单程。
▶ 无服务商的区域,由全国联保服务网点提供服务,如收取的远程费超出以上标准,超出部分的远程费由华体会hth总部承担。
5.1.1.4 配件费。
▶ 产品原厂配件价格,依照华体会hth官网、服务公众号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收取,可登录华体会hth官网www.deutour.com查阅。
5.1.2 全品类产品的保修期外上门维修服务费均按照该收费标准执行。
5.1.3 保修期内人为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产品故障,其上门维修服务费用按照全国统一标准收取,由用户承担费用。
5.1.4 收费维修完成10天内,产品因非人为、非同一故障需要上门维修的,不予再次向用户收取上门费、维修费,只收取远程费、配件费。
5.1.5 燃气灶、集成灶置换适用气源种类时(又称:改气源),同步按照该收费标准执行。
5.1.6 为了安全起见,严禁私自(不支持不建议)对燃气灶、集成灶置换气源种类(又称:改气源),否则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改装单位(改装方)自行全部承担。
5.1.7 附表。